


5月27日,丽江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女大学生张超及两名帮凶谢宏、陈光吕被控两大罪名——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三名凶手首度公开亮相 因此案发生在玉龙县,丽江市中级法院移师玉龙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丽江中院副院长李建华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不少群众一早就赶到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内座无虚席。 上午9点,“把被告人带进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此案的3名当事人终于首度公开亮相,走在最前面的是张超,她身穿白色毛衣,一条浅蓝色牛仔裤,看上去很清秀,人们怎么也无法想象身材瘦小、说话柔声细语的她怎么会做出这样骇人听闻的事,那双如此柔弱、白嫩的手如何能拿刀肢解尸体。跟在张超身后的是她传说中的男朋友谢宏,他身材匀称高大,下巴上留着一撮山羊胡子,看上去很有韵味,曾当过兵。走在最后面的是帮凶陈光吕,被捕前他是某卷烟厂的一名临时工。身穿黑色休闲装的他低着头。 两大罪名指控杀人凶手 27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3人提出指控,或许通过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就可以了解到,3人杀死木鸿章的真正原因——为了钱!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对3人谋财害命的经过进行了仔细的讲述。2007年6月,张超在“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了木鸿章,从此两人长期交往、关系暧昧。2007年12月上旬,张超与男友谢宏到昆明时,找到谢宏的好朋友陈光吕,编造了丽江有人欠他们钱,请陈帮忙讨债,出于哥们儿义气陈满口答应。19日,张超将木鸿章骗到出租房,木才进门就被谢、陈捆了起来搜身,搜到2000多元现金和银行卡。为了活命,木鸿章很快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并说卡上有8万多元钱,不够还可以向家里打电话要,之后张超和陈光吕到柜员机上取了2万元钱。取钱回来后,因担心木鸿章报案,3人决定将木鸿章杀死。谢、陈二人勒死木鸿章后,3人将尸体抬进卫生间分尸,“3人竟将木鸿章分成了265块!”抛尸后,他们又从柜员机上取了2万元钱,之后3人分了钱,各自走了。 律师:三人并非谋财害命 张超、谢宏、陈光吕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首先向受害者木鸿章的家人表达深切的歉意,同时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表示认可。 “但抢劫罪不成立,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抢劫罪。”辩护律师表示:此案的发生事出有因,张超之所以会对木鸿章下手是因为木鸿章强奸了她。当时木鸿章承诺给张超5万元作为补偿,可在支付了1万元后就不再提给钱的事了。 对于张超和辩护律师提出的“强奸”这一说法,公诉人不予认可:“这个观点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予以支持,强奸并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欠债也没有证据证实,且张超在法庭上所说的木鸿章承诺她5万元的辩解与她当初的供述相矛盾,在公安机关时她曾说作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木鸿章那里弄点钱。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表面相同,但实质上这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个罪名。” 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45分才结束,因案情重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直击 张超三叩响头 27日上午,当张超被带上法庭,审判长让她陈述案件事实时,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在被告席站定之后,张超哭了起来,“我做出现在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成为杀人凶手,我伤害了4个家庭,我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所有关心和照顾我的人,我现在只能用磕头的方式向你们赔罪,请原谅我……”在哽咽着说这些话的同时,张超突然面向旁听席跪下,并在地上磕了3个响头。“你叩头并不是悔罪的表现,悔罪的表现是如实陈述你所做过的犯罪事实!”显然张超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公诉人的同情和认可。之后,张超在庭审中的表现可以用伶牙俐齿来形容。当公诉机关出示指控证据时,她说得最多的是“我有异议”4个字。在最后陈述时,她还是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因为我思维不成熟理智,造成了现在的这样一个后果,我是个罪人,我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法庭看在我父母年迈的分上,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或许是受了张超的影响,谢宏也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对不起”,起身向旁听席三鞠躬。而陈光吕在最后陈述时所说的一句话或许可以代表他们3人曾经的心路历程,“这件事从头到尾我都是心惊胆战的”。 播放打捞遗体现场录像 为证明张超、谢宏、陈光吕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出示了15组证据,其中仅证人证言就有38份!法庭上,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警方在玉龙县护城河打捞木鸿章破碎尸体的现场录像。这段惨不忍睹的录像把人们重新带回案发当时的悲惨气氛中,法庭的旁听席上不时传来女人想痛哭却又强行压抑而发出的抽泣声音。 视屏上出现了护城河,水里隐约漂着一些不知名的东西。当民警把它们打捞上来时,有的直接就是黑色塑料袋,有的则是红白蓝相间的编织袋,编织袋里装的依然是黑色塑料袋和一些石块。当民警把一包包黑色塑料袋打开时,里面露出一堆××,都已被切成一块块的,根本看不出人样。公诉人在一旁做着讲解:“这是脸……” 在现场,法医只能根据破碎的骨头拼出一个大概的人样。当视屏上出现当时的场景时,就连见多识广的女民警们也不禁发出阵阵惊呼,男法警们也都皱起了眉,现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不堪入目。 而在整个播放过程中,张超、谢宏、陈光吕一直低着头,不敢正视自己曾做过的一切。这时,大家也才明白,为什么之前公诉人让3人辨认装尸体的黑塑料袋时,尽管那是新袋子,张超为什么还是扭开头不愿看。 家属呈书要求严惩 27日,在庭审调查的最后阶段,法庭出示了一份特殊的证据,这是木鸿章的家属写给法庭对此案的书面处理意见。在呈书中,木鸿章的家人联名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其中写道:这一案件迅速告破,丧心病狂的罪犯被绳之以法,作为受害人木鸿章的家属,我们对司法机关能在短时间内破获这一重大案件,并把嫌犯送上人民法庭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在这里以极其悲痛和愤怒的心情,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供受害人家属的一点意见:张超作为一名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思进取、认真学习,不想以学到的知识和本领报效社会、报效国家,而是混迹于娱乐场所,从事勾引诓骗他人财物的行径。当她把木鸿章选定作为目标后,精心谋划,不断从木鸿章处骗取钱财,仅认识木鸿章后的短短数月里,她骗取木鸿章的财物就达万元之巨,但这些已诓骗得手的钱财仍不能填饱其贪欲。2007年12月,张超与谢宏、陈光吕精心谋划,于19日木鸿章失踪的当天,将木鸿章骗到他们费尽心机精心选择的作案场所后,对他实施了抢劫犯罪行为。在抢劫了木鸿章随身携带的所有财物后,将其残忍杀害,并丧心病狂地将尸体肢解后丢弃。其行为闻所未闻,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出来的。他们非常凶残地剥夺木鸿章的生命,其凶狠残忍的程度已远远超出故意杀人的行径,犯罪气焰十分嚣张,他们的所作所为为人所不齿。 每每想起为人丈夫、父亲、儿子的木鸿章被这样惨无人道地杀害,我们尚苟活于世的家属悲痛欲绝、伤心流泪。我们本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由于作为家中丈夫、父亲、儿子双重身份的顶梁柱的木鸿章,在贪婪的犯罪行为中死于非命,给家属带来巨大的悲痛和伤害。张超、谢宏、陈光吕无视道德、论理,蔑视国家法律,肆无忌惮地劫取他人财物、践踏国家法律,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更使我们的心理和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和打击。当这几名穷凶极恶的嫌犯即将在庄严的法庭上被神圣的法律定罪处罚时,我们作为木鸿章的家属一致要求人民法庭严惩嫌犯,以告慰被他们惨无人道杀害的木鸿章的在天之灵,也给予我们这些伤心流泪、痛不欲生的家属的心理和精神一点安慰。 落款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看守所里三递纸条想串供 之前在公安机关,张超从未提出曾遭木鸿章强奸之事,为何当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时,张超突然提出这一说法。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拿出了张超和谢宏在看守所串供的小纸条。“从这3张纸条上我们可以找到答案,并对3人的心态有个很好的认识!” 小陈是主谋 纸条A:你是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任意找个时间就讲当时他骗你心情不好出来吃饭,最好他朋友在,吃饭完后他非要送你去学校,在半路他对你强奸。你在11月下旬给我提到强奸的事(散步时)。当时你只是想让我教育一下他,我不敢。你让我叫了小陈。小陈一直身上都没有钱。他可能也想就此整一点小钱。所以整个计划是小陈在丽江计划的。我俩没有恶意杀人,是小陈。由于小陈想多拿钱,怕(木)报警才用绳子勒死的。当时我俩商议都是把他给放掉,随后小陈决定了,我俩也没办法。你是在厨房偷看了一眼,看到小陈用绳子杀死了他。分尸是小陈提议的。由于不好拿出去,小陈先动的刀,从手开始。分钱也是小陈先提议的。你点的数,你分16000,我主动要9000。小陈最后说全都是他的共17000。小陈是主谋,我俩只是协助小陈,也只是想教育一下他算了。因为小陈要钱才勒死他的。 你反口供时还可以多举几个他包女人的例子,你就讲前次口供时你没有想好,现在你想通了说婉转点。(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想办法带张超出去 纸条B:有事就让我送点东西把讲的内容放在里面(可放在牙膏里面或吃的饭里),也许我会想办法带你出去。收到信息明白后及时回信息(可大声报告管教3声或下午给我加菜),在口供还没有交到法院前必须抓紧时间反供。(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谎称半路被强奸 纸条C:你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找个时间就讲他骗你心情不好让你出来吃饭,最好也有他的朋友在一起(最终可以证明),饭后他非要送你回学校,到了半路他就强行对你进行了强奸…… (该纸条于2008年1月20日将谢宏押赴鹤庆羁押时从牙膏中挤出的,内容和第一个纸条的基本一样)“从这3张纸条可以看出,谢宏和张超串供,想将所有的罪责全部推到陈光吕身上!”公诉人表示:这也可以得出结论,为什么张超会突然改口说木鸿章强奸她,说木鸿章差她4万元钱。 对此,谢宏表示自己写纸条是担心女友脸皮薄,不好意思讲出曾被木鸿章强奸的事,他想提醒一下女友。张超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收到过这3张纸条。张超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这3张纸条只是写出来并未传递给张超,不应该认定为串供。 《都市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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