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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政校关系”

http://www.eduld.com.cn/ 时间:2007-7-30 15:11:08 来源:现代教育报  刁文  阅读

实践

  调整政校关系就是“放权”

  王成洪(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传统的政校关系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突出的表现是政府力量强,学校力量弱;政府是领导者,学校是被领导者;政府是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的拥有者和支配者,学校只是使用者和看护者。
  在这种关系中,政府是主动的,学校是被动的。千校一面就是这种状况的真实写照。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必须主动出击。
  政校关系调整说到底就是“放权”。教育主管部门要见机行事,量力而行,逐步让学校权力归位,让校长权力到位,让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和社会的责任。
  潍坊市的经验是:减少对学校的干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做出表率。学校的负担相当一部分来自教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引导其为学校服务。经过职能调整,潍坊市已经全面取消了这些单位面向学校的行文权、召开会议权和达标验收权。
  同时,改革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把对教师的聘用、考核、分配权还给学校。
  推行校长职级制,把副校长的提名、聘任权交给校长,主要的成效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淡化了校长的官本位意识,校长参加会议少了,在社会上的工作也少了,不用搞协调了,思考学校内务、跟师生深入课堂的时间也就多了;解决了校长只能上不能下、交流难的问题,原来是努力当上校长,现在变成努力当好校长;校长提名聘任副校长,目前在多数学校仍停留在形式层面,但起到了换药不换汤的奇效,学校的团队意识提高。
  改革经费分配制度,让学校拥有更大的经费使用权。我们在部分学校进行了按在校生数量核定教育经费的拨款机制,虽然没有大面积推广,但是对它的前景寄予厚望。在这种拨款机制之下,教师是通过教育劳动换取报酬的,报酬多少由服务对象和服务质量决定。从这个角度来讲,没有学生就没有老师,没有老师就没有学校,没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以谁为中心,谁为谁服务,谁为谁负责是不言而喻的。

  “五还给”理念解放学校

  徐江涌(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副局长):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颁布的《关于加快青羊区教育系统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权分管,即人事任免、财务签字和基建管理权三个核心权力交给三个班子分管,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推行三务公开,党务、政务、校务分给副手,还建立了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行三会开放,党委会、局务会和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定期开放。
  在青羊区,校长要公选,学校干部三分之一不满意的校长就要调整或者撤职。这是一个指标,不是绝对,三分之一是一个红灯,根据其他的考核一并考虑。最近有一所学校的副校长就被撤职,到另外一所中学担任普通的老师。
特别要讲的是,教育局科室的干部也是公推直选,而且现在学生干部的竞聘、学校的评优都要通过票决制和公示制。学校社团实行自主管理,老师由学生投票评选星级教师,由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轮流当一周执行校长。这些做法调动起了全校师生的积极性。
  在教育局有一条标语:“宁愿自己千万苦,不忙学校一事难”,推进民主过程中,单单出台制度是不够的,民主制度是很重要的推动。我举一个例子,我们现在都在搞示范课、研究课,大家在听课、说课、点评,唯独很难看到学生对那堂课的评价,就像了解对菜品的评价,却不去问食客。这是很荒唐的事。因此,我们提出“五还给”理念:把课堂还给学生,把教改还给教师,把学校还给校长,把质量评估还给专家,把教育评价还给社会。这实质上是对学生、教师、校长的解放。

  讨论

  放权不是放任自流

  褚宏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建设现代学校要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大家总的想法是给学校放权。我想,给学校自主权的主要目的是让学校摆脱对政府的依附性,更好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促进学生的发展。
现在一些地方出现这样一种说法:放权了,学校自主权大了,政府就是为学校服务了,对学校就不管。这种看法我认为太极端,因为从政府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来看,政府对学校放权了,同时也下放了义务,因为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学校对这些义务履行得怎么样,政府部门有权进行监管和控制。
  喊学校办学自主权喊得最多的是重点学校,他们希望政府一点都不管。而这实际上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政府对学校放权以后,政府对学校的管制也同时加强了,不能只是单方面的放权,不然必然产生权利和义务的不均衡,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因此,具体的学校管理环节,政府可以放开,但同时对有关方面还要强化。
  从政府的形象来看,政府该做的不做,做了不该做的,政府就很昏庸。但不能把政府妖魔化,学校和政府一样,也存在很多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出现违背教育精神、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也需要反思。
  政府应当有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呢?政府做自己该做的事:一是面向整个区域,构建一个教育体系;二是设计教育制度,制定教育标准,保障教育条件,提供教育服务,监管教育质量。

  需清晰界定政校职能

  李轶(北大博士后):当前政校关系的特点就是乱。既不是放权也不是集权,既不是政校合一也不是政校分离,想分就分,想合就合。
  当前政校关系的核心内容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对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调控;二是投资办学,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建立学校;三是经营管理,政府包办学校的事务;四是行政执法,按照法律的规定,检查监督学校的行为;五是专业服务。
  下一步的改革,必须把这五类事务和职能进行比较清晰的界定,然后调整。

  改革实践更可贵

  杨东平(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对于有效的体制改革或者是教育行政改革的认识,有这么几个来源:一是理性主义,从政治学的理论、原理、运作、教育的本质推出来的一些逻辑;二是比较,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做的;三是实践,在中国现实制度环境和现实的国情当中生长出来的,我们能不能有所突破、创新、有所改变。我个人认为,这三者都很重要。在中国当前的现实中,来自实践的改革是特别重要、特别难能可贵的。中国所有的难题在地方上都有解决的办法,只是我们没有总结、发现、宣传、推广。

  反思

  根本关系没有理顺

  李楯(清华大学教授):我感觉成都和潍坊的经验中有些东西非常好,但不可能普遍实行,因为教育有很多根本的关系没有理顺。不管是哪个地方,潍坊也好,成都也好,都是教育局想做这件事才做,学校想做这件事基本上不可能。
  中小学改革缺少一种制度性的保障,领导想改就改,想不改就不改;领导说可以让一点权就让,想不让就不让。

  “法人”名不副实

  申素萍(人民大学副教授):我们的学校从成立之日起就具备法人的资格,但在现实生活中只有一个法人的名,没有法人的自主权、财产权、人事权,却有独立的民事赔偿责任。这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反差,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国外相当多的公立中小学是没有法人地位的,甚至连大学都没有。

  学校是专业化机构

  毛寿龙(人民大学教授):学校是专业化的机构,专业化机构的权威等级和政治的权威等级是不一样的,政治上都是平等的,而在专业层面是不平等的。跟董事会议上钱多就说话有分量一样,专业化机构知识多、水平高,说话就更有分量。我们需要从根本上思考不同组织不同的性质,在这个基础上思考治理结构应该怎样设计,以及和其他组织机构的关系。
  我们具体运作的时候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实现我们的真正目标,而不是简单实现行政的目标。这都是我们要好好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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