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2004年、2005年、2006年,我司连续三年组织了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并把此项竞赛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常规工作。竞赛活动展示了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对丰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我司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四类八项比赛:
1.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2.摄影类比赛(2项)
项目:职业生活摄影比赛;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3.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我爱我的专业征文比赛;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4. FLASH动画类比赛(2项)
项目:荣与辱主题比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比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浙江亚龙教仪有限公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教育与职业杂志、职业技术教育杂志、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竞赛活动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黄 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余祖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
委 员:王军伟(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所广一(教育科学出版社社长)
叶 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蒋乃平(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董成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副主编)
陈继权(浙江亚龙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 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处长)
副秘书长: 刘宝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并在网站上发布本通知(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职业教育的德育与职业指导栏目中下载)。
4. 各参赛学校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把组织竞赛活动作为推动《大纲》贯彻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与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在全国竞赛中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