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现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谈些想法。
一、从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无论是教育方针的制定,还是教育法律的确立,都始终贯穿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国家颁布实行了《义务教育法》,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种基本教育的普及,是最基本的教育公平。
在教育事业新的发展阶段,教育公平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虽然近年来义务教育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如果这些差距继续扩大,势必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势必影响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势必影响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将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研究制定好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前要以区域推进为重点,优先解决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要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采取切实措施,从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要切实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并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目标,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二、以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一,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要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教师培训费、基建维修费以及设备购置等项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年度预算,特别是将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一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逐年提高教育经费水平,保证农村中小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要根据省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予以保证。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确保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所需经费。
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要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办学进程,尽快使农村中小学建设,特别是新老“三室”建设和音体美器材配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要加强农村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建立实验设备和图书的更新机制,使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藏书量及生均占有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加大校舍建设质量监督力度,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经常性预算,并在上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明确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对于国家、省拨款建设的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设备购置等项目,要由财政部门直接与施工单位结算,严禁将资金下拨到乡镇和项目学校,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改造中小学危房责任制度、危房勘察鉴定制度和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力争在五年时间内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
加快农村薄弱中小学校改造。要制定限期改造薄弱学校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要把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调整和撤销生源不足、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较低的薄弱学校,做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大力实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农村薄弱中小学校建设和城市优质中小学校支援农村薄弱中小学校工程,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使受援学校在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施和教师队伍素质、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别。
第二,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
建立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管理机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需要。要通过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等各项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要尽快实现区域内同级专业职务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全面推进教师继续教育。要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各县(区)要设立教师教育专项经费,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的标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预算,足额拨给当地教师进修学校用于教师继续教育。要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各级教师进修院校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在培养培训农村中小学师资,特别是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作用。要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使小学、初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要把农村村小学教师和英语、音体美、计算机教师作为重点,建立以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定期培训和校本培训制度,使农村中小学教师掌握新课程改革精神和必备的教学技能。要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尽快在县(区)域内形成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骨干教师队伍。
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要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确定切实可行的培训目标,选择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培训内容,把开展教师素质提高教育与开展学历提升教育相结合,突出培训重点,讲求培训实效。要始终把师德教育作为培训的重点,多形式组织学习,多途径进行考核,多角度树立典型,常抓不懈,真正抓紧、抓实、抓好。要把理论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培训班、研修班、课题研究、导师导教、教研活动、案例教学、教学观摩等教育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业务指导,注重解决他们在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认真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施,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更新课程内容。要按照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开发多样的、有特色的适应本地需要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要加强“绿色证书”教育所需师资和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和有关的应用技能教育。
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要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校校通”工程建设,加快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步伐,努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与课程的整合。要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能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要组织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充分利用计算机教室、卫星教学收视点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监测与评估,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进行监测与分析,定期公布并建立预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以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为目标,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标准与办法。反对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教师教学业绩的唯一标准,反对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分重点班,反对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初中的择优录取,有效遏制义务教育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都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评估。要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制度,完善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