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中小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机构): 附件: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专家型校长班"报名表 (点击下载)
为贯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推进校长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技术的全面创新,培养一批具有引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名牌校长,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校长领导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需求,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教育家成长计划",现面向全国中小学举办第二届专家型校长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服务教育管理创新、培养研究型、创新型和专家型校长,打造一流中小学为宗旨,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基础教育办学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动向,紧密结合校长治校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的需要,通过前沿理论专题讲座、交往互动式教学、个性化案例培训、名校考察访问、课题研究等多样化的研训活动,使在职校长能够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和教育科研方法,增强受训者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一批优秀校长脱颖而出,快速成为现代专家型校长。
二、培养对象
1.主要对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好、学校管理和科研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校长、副校长、后备校长、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校长优先录取:
①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劳模,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及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
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过教育科研类论文2篇以上或其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省级奖励2篇以上者;
③在新课程改革中,参加校本课程开发与研究取得一定成绩者,新课改试验区学校校长、教研室主任;
④市级以上重点学校、示范学校教育教学高层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理论课程
和谐社会理论与教育改革 教育生态与校园文化
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 校本管理与现代学校制度
学校特色与品牌建设 教育成本与学校财务管理
教育法规与依法治校 德育心育与学生管理
教师专业化与学习型学校建设 提升校长素质、领导力与创新力
课程课改与管理 学校教育科研与管理
教育信息技术 教育测量与评价
2.实践课程
国内外名校访问,挂职锻炼。
3.结业设计、论文写作、论文答辩。
四、授课专家
授课专家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聘请。主要由知名教育学专家、经济学专家、管理学专家、中央教科所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南师大等高校知名的博士生导师以及全国知名校长组成。
五、培训时间、地点
学习期限为一年。 总学时为240学时,集中面授2次,每次8天左右,120学时;国内名校访问考察15天左右,120学时;自修与结业设计不计入学时。
学习共分三个阶段:
第1阶段: 定为2007年4月7-15日(7日报到),集中面授,地点在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大厦。
第2阶段:初定为2007年9月上旬,国内外教育考察访问。
第3阶段:初定为2007年12月上旬,集中面授、研讨,结业答辩,地点待定。
具体授课时间与地点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六、结业考核与学员待遇
1.通过各门课程的学习与进修,经考试合格,由主办单位发"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专家型校长培训班"结业证书,准予结业。
2.优秀结业论文由主办方结集出版或推荐有关刊物发表。
3.优秀学员可参加由中央教科所主持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并有资格申报中央教科所国内访问学者。
七、培训费用
1.学费: 4800元/人。
2.教材、资料费、学籍管理费共计800元;教育考察访问费用按实收取。
3.学习期间,学员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八、报名方式
凡报名者,需由所在学校推荐,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报名表附后)报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九、主办单位及联系方法
本培训班由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主办。
地 址:北京海淀北三环中路46号,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北京:010-62057956(兼传真) 82080104 15910759058
E - mail:ysg96917@163.com
联 系 人:田老师 查老师 余老师。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
二○○七年元月八日


